3. 只是丘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丘壇獻祭燒香。
4.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「凡獻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的銀子,無論是人的贖價,各人生命的贖價, 或自願獻給耶和華殿的銀子,
5. 祭司可以各自從認識的人收取,用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,就是在那裏發現的一切破壞之處。」
6. 然而,到了約阿施王第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7.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耶何耶大祭司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現在,不要再從認識的人收銀子了,但要為了殿的破壞之處,把銀子交出來。」
8.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