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王奉獻甘心祭,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時,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。他就獻上燔祭和平安祭,與安息日所獻的一樣,然後退出。他出去之後,當有人將門關閉。」
13. 「每日,你要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羔羊獻給耶和華為燔祭;要每天早晨獻上。
14. 每天早晨你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,六分之一伊法細麵,並三分之一欣油,調和細麵。這素祭要經常獻給耶和華,作為永遠的定例。
15. 每天早晨要這樣獻上羔羊、素祭和油,為經常獻的燔祭。」
16. 主耶和華如此說:「王若將禮物賜給他的任何一個兒子,這就成為兒子的產業,可留給子孫,是他們所承受的地業。
17. 倘若王將他產業的一份賜給他的一個臣僕,這就成為他臣僕的產業,直到自由之年,然後地要歸還王;王的產業終究要歸自己的兒子。
18. 王不可奪取百姓的產業,以致趕逐他們離開自己的地業;他應該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子孫,免得我的子民離開自己的地業,四散各處。」
19. 他帶領我從大門旁邊的入口,進到朝北為祭司所預備聖的房間,看哪,西邊盡頭有一塊土地。
20. 他對我說:「這是祭司煮贖愆祭牲、贖罪祭牲,烤素祭的地方,免得帶出外院,使百姓成為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