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24:16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6. 「人子,看哪,我要以災病奪取你眼中所喜愛的,你卻不可悲哀哭泣,也不可流淚,

17. 只可嘆息,不可出聲,不可辦理喪事;裹上頭巾,腳上穿鞋,不可摀着鬍鬚,也不可吃一般人的食物。」

18. 到了早晨我把這事告訴百姓,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。次日早晨我就遵命而行。

19. 百姓對我說:「你這樣做跟我們有甚麼關係,你不告訴我們嗎?」

20. 我對他們說:「耶和華的話臨到我,說:

21. 『你告訴以色列家,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要使我的聖所被褻瀆,就是你們憑勢力所誇耀、眼裏所喜愛、心中所愛惜的;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。

以西結書 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