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記 7:18-24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8. 剩下的金銀,你和你的弟兄看怎樣好,就怎樣用,但總要遵照你們上帝的旨意。

19. 你要帶着交託給你、在上帝殿中事奉用的器皿,到耶路撒冷上帝面前。

20. 你上帝殿裏若再有需用的經費,是你負責供應的,可以從王的寶庫裏支取。

21. 「我亞達薛西王又降旨達於河西所有的司庫:『精通天上之上帝律法的以斯拉祭司文士無論向你們要甚麼,你們要速速辦理,

22. 直至一百他連得銀子,一百柯珥麥子,一百罷特酒,一百罷特油,鹽不限其數。

23. 凡天上之上帝所吩咐的,當為天上之上帝的殿切實辦理。何必使憤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?

24. 我再吩咐你們:至於任何祭司、利未人、歌唱的、門口的守衛和殿役,以及在上帝的這殿事奉的人,不可要求他們進貢,納糧,繳稅。』

以斯拉記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