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:16-23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6. 如果他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一起去,為要使「任何事,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,才能成立。」

17. 如果他不聽他們的,就告訴教會;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,就應當把他看做像外邦人或稅吏一樣。

18. 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將是已經被捆綁了的;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將是被釋放了的。

19. 我再確實地告訴你們:如果你們當中有兩個人,在地上同心地為任何事祈求,我在天上的父就會為你們成全;

20. 因為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,我就在哪裡,在他們當中。」

21. 那時,彼得前來問耶穌:「主啊,如果弟兄對我犯罪,我該饒恕多少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
22. 耶穌對他說:「我告訴你: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。

23. 為此,天國就好比一個君王,要與他的奴僕們清算帳目。

馬太福音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