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5:11-27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1. 耶穌又說:「某人有兩個兒子。

12. 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把我應得的那份家產給我。』父親就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。

13. 沒過幾天,那小兒子就收拾了一切,往一個遙遠的地方去旅行了。他在那裡過著放蕩的生活,揮霍他的錢財。

14. 當他花盡了自己的一切,那地方又發生了嚴重的饑荒,他就開始窮困起來。

15.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,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裡去放豬。

16. 他就是渴望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

17. 可是他醒悟過來的時候,就說:『我父親那麼多的雇工都食物充足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?

18.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

19. 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請把我當做你的一個雇工吧。』

20. 於是他起來往自己的父親那裡去。他離得還遠的時候,他父親就看到他,動了憐憫之心,跑上去摟住他的脖子親吻他。

21. 兒子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22. 「父親卻對奴僕們說:『趕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上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把鞋子穿在他腳上,

23. 把那隻養肥的牛犢牽來宰殺了,讓我們吃喝、慶祝吧!

24.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、失而復得的。』於是他們開始慶祝。

25. 「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當他往回走,快到家的時候,聽見音樂和跳舞的聲音,

26. 就叫來一個僕人,問這些到底是什麼事。

27. 僕人對他說:『你弟弟回來了。你父親因他平安無恙地回來,就宰殺了那隻養肥的牛犢。』

路加福音 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