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1:18-22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8. 三年以後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。

19. 至於其他的使徒,除了主的弟弟雅各,我都沒有見過。

20. 我現在所寫給你們的,看哪,是在神面前寫的,我不是在說謊。

21. 後來,我到了敘利亞和奇里乞亞地區。

22. 那時,在基督裡的猶太各教會,還沒有見過我的面。

加拉太書 1